(03)5326151
一、確診職業病可申請以下兩類保險補償:
1.農民保險身分-農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
2.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身分-職業傷病門診及住院補助、退保後職業病醫療補助。
二、職業病簡介:
因執行職務,暴露於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性或其他因子導致身心疾病。
☆由誰評估: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費用:健保身分無額外費用、非健保身分為自費。
☆適用對象:懷疑因執行職務(工作)導致身體產生疾病。
☆評估依據:職業暴露的證據、符合時序性(工作→罹病)、符合人類流行病學已知證據(研究統計報告)、排除其他可能致病因子(原本就罹患傷病)
☆評估時機:疾病確立診斷後。
☆應備書件:
1.工作暴露文件(向任職公司申請):工作現場照片、影片、物質安全資料表(工作接觸化學品)、工作現場環境監測報告、近五年體健檢報告、特殊體體健檢報告(如有排檢)。
2.醫療文件(向就醫醫院申請):非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診斷書、病歷摘要、影像光碟(如有X光檢查者)。
備註:
1.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就診目的,將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開立職業病評估報告書,如符合條件,將由醫師排定時間開立,如醫師說明尚需補充參考資料,將待資料補齊後開立。
2.職業病評估報告書開立後,由被保險人送件至勞保局,最終是否為職業病將由勞保局審核決議。
3.被保險人於申請職業病給付遇有爭議或勞保局審核期間認定有必要,將安排或自行申請職業病鑑定。
4.勞保被保險人已死亡,家屬懷疑為職業病導致,請與聯繫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總機:02-899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