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新竹臺大首頁 |  體系首頁 |  院長信箱 |  網站導覽 |  RSS  |  English
藥劑部

衛教專欄

衛教專欄內容
標  題
114年07月 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Q&A
作  者
彭士芳 藥師
張貼日期
2025-06-04
張貼單位
藥劑部
內  容

Q1:有關 112 年擴大 65 歲以上民眾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實施期間為何?
A1: 本計畫係分 3 階段實施,各階段實施對象如下:

  1. 第一階段(112.10.2 起):曾接種過 PCV13/15 且間隔至少 1 年者 (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 8 週),可公費接種 1 PPV23
  2. 第二階段(112.11.27 起):從未曾接種過 PCV13/15 PPV23 者, 可公費接種 1 PCV13;間隔至少 1 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 8 週)再公費接種 1 PPV23
  3. 第三階段(112.12.25 ):曾經接種 PPV23 且間隔至少 1 年者, 可公費接種 1 PCV13

Q2:有關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作業實施對象為何?
A2:
  1. 1.符合IPD高風險定義之民眾依接種史提供接種(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且應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
  2. IPD高風險定義如下:
       (1) 脾臟功能缺損。
       (2)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3) 人工耳植入。
       (4) 腦脊髓液滲漏。
       (5)「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全球資訊網/疫苗簡介/公費疫苗/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或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多醣體疫苗項下之/19-64IPD高風險對象定義ICD code參考表。
  3. 接種年齡定義: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19歲及小於等於64歲者【以114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於民國50年(含)以後出生且95年(含)以前出生】。

Q3:如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已接種PPV23接續的PCV13間隔也是至少8週嗎?
A3:否,如IPD高風險對象已接種PPV23須間隔至少1年才能接種PCV13

Q4:PCV13及PPV23可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嗎?
A4:
  1. IPD高風險對象先接種PCV13/15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PPV23,如已先接種PPV23者須間隔至少1年才可接種PCV13,但是和其他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2. 另秋冬同時提供肺炎鏈球菌疫苗、流感疫苗及COVID-19疫苗,該三種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亦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若同時接種三種疫苗,同手臂接種兩種疫苗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

參考資料: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
2.藥品仿單

圖片說明
認識疫苗 認識疫苗
資料維護人:藥劑部 鄭藥師
關閉快速連結
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聲明: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本網路資訊之內容供人點閱。 但以網路搜尋或超連結方式,進入本醫療機構之網址(域)直接點閱者,不在此限。
本網站建議使用Chrome & Firefox & Microsoft Edge瀏覽器 / 螢幕解析度1920*1080以上
版權所有 © 2025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