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手媽媽在得知懷孕的那一刻,往往下意識地避免用藥,深怕藥物傷及胎兒。然而,「成為母親,不應因此對用藥過度恐懼」,若疾病未獲得適當治療,反而可能影響母體健康與照顧能力,進而間接影響寶寶的成長。事實上,多數藥物在專業評估下,於哺乳期間仍可安全使用。
「安全用藥=保護自己,也保護孩子」,透過醫師與藥師的協助,選擇合適的藥物與服用時機,不僅能兼顧治療效果,也能有效降低嬰兒的暴露風險。
要如何確定藥品是否會對胎兒造成傷害?這個問題僅能從藥品之懷孕分級先作簡單的判斷,再由醫師依藥品特性、劑量、使用時機及臨床觀察結果進一步評估。但藥品對於胎兒是否造成傷害,沒有任何人能夠給一定的答案,只能以機率大小來說明。因此,若想要懷孕或是吃藥後發現懷孕,或是懷孕期間就醫,應主動告知醫師,並由醫療團隊評估是否用藥、用藥選擇及產檢注意事項。
美國在2015年7月起,決議取消原本採用的A、B、C、D、X懷孕用藥分級方式,新式的藥品標示包括:懷孕曝露(分娩與生產)、哺乳期以及對男女生殖系統影響,較原有分級制度更為完整且具臨床意義。由於這制度更新前上市的藥品有許多還未在仿單中修改,因此目前舊式分級制仍具有臨床的參考價值,未來將逐步更新採用新的規範。
新式懷孕與哺乳期標示規則 (Pregnancy and Lactation Labeling Rule, PLLR)
新版標示架構分為三部分:懷孕、哺乳與具生殖潛能族群。懷孕部分須包含四項資訊:懷孕暴露登記(Pregnancy Exposure Registry)、風險總結(Risk Summary)、臨床考量(Clinical Considerations)及資料(Data)。哺乳部分則包含風險總結、臨床考量與資料,並需說明藥物是否進入母乳及其對嬰兒的潛在影響。新增章節具生殖潛能族群部分須納入治療前/中/後需進行懷孕檢測或避孕建議與有人體或動物資料顯示影響生育力或造成著床前流失(preimplantation loss)等資訊。
| 級別 | 定義 |
| A | 在設計有對照組的研究中(較可靠),無法證明懷孕初期使用會危害胎兒。 |
| B | 以動物做試驗,無法證明對胎兒有害,且沒有以人做較嚴謹的研究。 或動物試驗報告對胎兒有害,但針對懷孕婦女有對照組的研究中無法證明對胎兒有害。 |
| C | 動物試驗顯示有致畸胎的結果,但沒有針對孕婦或動物有對照組的研究可證明其危險性。 |
| D | 已證實對人之胎兒有傷害,若是疾病對於孕婦有生命威脅或安全的藥品已無法治療的情況下, 權衡利弊,仍可使用。 |
| X | 動物或人體的試驗中或使用經驗發現對胎兒有害,而造成的傷害明顯大於可能的益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