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悲傷歷經數年,或許從未處理過,以致每回想起,仍出現一如當時的強烈反應。「時間會治療一切」的老話並未應驗。
影響這種「難以表達的悲傷」的元素有:和逝者間有愛恨交織的關係程度、個人可忍受的情緒壓力如何、以往的失落經驗處理與否、社會對失落的反應開放與否等。難以表達的悲傷會以下列的形態出現:
難以表達的悲傷
*漫長持續的悲傷反應:事隔多年(如:十幾年),談到逝者就出現無法抑制的強烈和鮮明的悲傷,或是無法回到正常的生活。是一種過度延長、長久未完成的悲傷歷程。
*延緩出現的悲傷反應:失落之當時未能反應,日後再度遭遇失落時,出現過強的悲傷反應。如:自殺事件,事發當時有些悲傷,但因為壓抑或是無法適度表達悲傷,而延至日後發生類似事件會一一浮現。
*過度的悲傷反應:因失落而產生沮喪是很正常的,但若引發了臨床上的憂鬱症,就是過度的悲傷反應。因為悲傷而產生不適應行為而影響生活,如因焦慮而產生恐慌症,或日漸增強的酒癮和藥癮等。
*變換面貌的悲傷反應:因壓抑悲傷而出現兩種反應,一是改裝成生理狀況,會出現類似逝者的疾病症狀,如:出現和逝者死於心臟病的相同胸口疼痛症狀。二是隱藏在某些適應不良的行為下,如無法解釋的沮喪、失控的情緒等。此種悲傷反應的人不會發覺這些反應和失落有關。但前項過度、誇大悲傷反應的人,通常能意識到自己的反應和失落有關。
是正常還是難以表達的悲傷,是程度的問題,其區別在於悲傷反應的強度和持續時間的長度,如:憤怒的情緒,誇大悲傷反應的人,通常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反應和失落有關。
是正常還是難以表達的悲傷,是程度的問題,其區別在於悲傷反應和持續時間的長度,如:憤怒的情緒,在遭逢喪親初期是種正常悲傷反應,但若事隔多年,每憶及此事,其情緒反應仍如同發生事件時的強烈,就值得探求其原因了。
上述這些難以表達的悲傷,有必要借助專業人士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