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療護:由一組醫療專業團隊為末期病人提供症狀控制、舒適照護技巧、及病人與家屬心理、社會和靈性上的專業協助與陪伴,提昇末期病人和家屬的生活品質。
安寧療護的服務,包含:
居家安寧療護、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家療護。
❤安寧居家療護簡介❤
1.經醫師評估,症狀穩定可出院返家或反機構之安寧住院病人的後續照顧,或有在宅/機構善終意願之末期病人的居家療護與善終準備。
2.由安寧居家團隊(醫師、安寧居家護理師、社工師、志工...等)到家或機構訪視,與照顧者共同協助照護病人。
❤安寧居家服務對象❤
1.癌症及非癌症疾病,因疾病已無法勝任日常工作,或經醫師專業診斷符合入住安寧療護病房之重症末期患者納入服務對象範圍,包括:
(1)癌症末期病人
(2)不接受呼吸器處理之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
(3)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4)其他大腦變質
(5)心臟衰竭
(6)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
(7)肺部其他疾病
(8)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9)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10)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2.居住地可為家中或長照機構的上述重症病人。
3.須完成簽屬「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不實施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安寧居家服務項目❤
1.訪視、一般診療與處置。
2.病人身體照護。
3.照顧者照顧技巧指導。
4.提供社會福利資訊及輔具轉介。
5.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
6.當病人需入院接受照護時,主動提供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護後送服務。
7.病人與家屬心理社會諮詢與照護。
8.病人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
9.善終準備。
10.病人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
❤安寧居家療護支付費用規定❤
1.掛號費:依各院規定,由病家自行負擔。
2.醫療部分負擔:
*癌症末期及運動神經元疾病末期: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患者,得免除部分負 擔。
*八大非癌末期病人:需支付健保規定之醫療部分負擔。
3.訪視人員交通費:由病家自行負擔。
❤訪視(或處置)次數之規定❤
1.醫師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乙次為原則。
2.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
3.其他專業人員(目前僅限於社會工作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乙次為原則。
❤安寧居家諮詢查詢❤
安寧照顧基金會合約醫院
http://www.hospice.org.tw
電話:02-2808-1130
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屬
*如新竹台大醫院病人有需衛教單張簡章可至7樓癌症資源中心取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