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326151
1.活動應採漸進性增加,每次增加的活動量不可太多,且活動前應測量血壓值及脈搏數。
2.活動前或活動時出現疲憊、胸悶、盜汗、眩暈、噁心、呼吸困難或臉色蒼白等症狀,表示心臟無法承受此活動量,應立即停止並充分休息。
3.活動後心臟每分鐘增加20次或減慢10次,血壓上升30毫米汞柱應立即停止活動。
4.飯前30分鐘,飯後2小時內不宜運動。
5.應維持規律的運動,每星期3次、每次活動最多不超過30分鐘。
6.活動前須有暖身活動5-10分鐘。
7.活動時應保持輕鬆、愉快的心情。
8.避免在太冷、太熱或空氣不好的環境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