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裝置心律調節器是臨床上針對長期持續脈搏過緩症狀,用以改善症狀或預防猝死的常見措施。在台灣每年大概有有1500~2000人接受永久性人工心律調節器治療。在裝置心律調節器之後,建議每3至6個月回診一次,由心臟科醫師用電腦儀器評估,規則的檢查,可在心律調節器電力用罄前幾個月得到警訊。一般而言,心律調節器電池的平均壽命約5至8年。
二、裝置心律調節器日常生活注意事項
(一)活動方面-病患在裝置永久性人工心臟節律器後不需絕對臥床,只須限制24至48小時內勿過度伸展患側手臂及避免舉高過肩膀,以防導線移位,病患執行前臂主動運動。3至5天後可將手臂舉高過頭部及執行日常活動,以預防冰凍肩產生。裝置一個月內,應避免患側肩關節急速或劇烈的活動。
(二)傷口方面-術後造成傷口疼痛的原因為在傷口癒合過程的炎症反應期釋放疼痛物質所致。不論是否須拆線,自我照顧傷口,包括避免摩擦、保持傷口乾燥、避免使用不透氣膠布。
(三)心跳測量-少需每週測量脈搏一次,或感到頭暈、胸悶、呼吸困難等不適時,測量手或頸部動脈一分鐘,並記錄結果,當心跳數比最低設定數慢5次以上且伴隨不適,須立即回診。
(四)電器設備-目前導線的絕緣品質佳,且一般家電均有絕緣、導地及防漏電處理,因此包括微波爐、電毯、電腦、吹風機、刮鬍刀、影印機、燙髮器、收音機、電動門等家電,並不會干擾永久性人工心律調節器功能。但須遠離高電量、強磁場及高壓電場所。如在使用電器中感到頭暈、心悸、胸悶時,應離開或關掉電器,並採坐或蹲姿,同時測量脈搏,等到脈搏恢復正常後,再慢慢站起來。這種電器干擾通常是暫時性,但病患若持續感到不適,則需立即返診。
(五)行動電話-病患可用非裝置側的耳朵接聽行動電話,但勿將手機直接放在激搏器上方胸前口袋內,攜帶時可放腰腹側口袋或背包
(六)機場安全門及防盜系統-大多數的研究指出,機場安全門及防盜系統並不會干擾永久性人工心律調節器,但有少數學者提出相反意見,因此仍須提醒病患在通過這些安全檢查時應快速,需站在這些系統附近時,應保持1.5公尺以上的距離。
(七)其他醫療檢查及治療-有些醫療措施仍有可能影響功能,接受任何治療前,應主動告知醫療人員裝有永久性心律調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