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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衛教資訊

衛教資訊內容
標  題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
作  者
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張貼日期
2023-04-27
張貼單位
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附件下載
附表一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作業類別.pdf。檔案大小:94.41 KB,下載次數:53。
附表二 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之作業類別.pdf。檔案大小:86.89 KB,下載次數:12。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申請書.pdf。檔案大小:198 KB,下載次數:11。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申請書填寫範例.pdf。檔案大小:213.01 KB,下載次數:73。
內  容

一、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三條,勞工曾從事法規規定作業,其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一年者,得由投保單位向保險人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1. 為維護被保險人健康,本局辦理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俾及早發現職業病初期徵兆,早日治療。
  2. 被保險人從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有害作業,最近加保年資至本局受理申請日止,連續滿1年以上者,每年得申請本項檢查1次。
  3. 檢查費用由本局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列有關項目規定核付。

*規定作業項目詳見附表一(本院除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所稱之異常氣壓作業健康檢查外皆受理)

二、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

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四條,勞工曾從事法規規定作業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一年者,其於變更作業、離職或退保後,得由投保單位或勞工本人向保險人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

*規定作業項目詳見附表二


三、檢查異常之追蹤:
檢查後如健康管理分級結果為第三、四級管理,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1條應至職業醫學至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並將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通報屬於第四級管理者,經醫師評估現場仍有工作危害因子之暴露者,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健康管理為第三級管理以上,還需要加註影響判定結果之作業環境測定數據。

四、至職業醫學門診追蹤提醒:
1.噪音作業追蹤檢查請提前至本院耳鼻喉科掛號,就診時主動告知醫師(需安排純音聽力檢查),排檢時間依當天門診狀況(建議與職業醫學門診時間錯開,安排當天下午或隔天上下午)。
2.請攜帶工作現場
環境監測資料(近五年)。
3.請攜帶過去同一
工作場所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體格檢查)報告(近五年)。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資料維護人: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謝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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