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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衛教資訊

衛教資訊內容
標  題
勞動能力減損鑑定與勞保失能鑑定
作  者
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張貼日期
2023-07-20
張貼單位
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附件下載
06-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11109.pdf。檔案大小:252.82 KB,下載次數:25。
06-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11109-範例.pdf。檔案大小:273.82 KB,下載次數:78。
內  容

遭逢事故就醫期間可申請勞保醫療給付,如短期無法工作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待病況穩定後如遇身心狀況無法恢復或影響工作能力,該如何尋求補償?
一、勞動能力減損鑑定:
1.已進入訴訟階段,由法院端派案至指定醫院辦理。
2.即將進入訴訟或調解,安排工作能力減損程度評估,以作為求償依據。
☆由誰評估: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費用:自費(費用依病情複雜度而定)
適用對象:遭逢事故(車禍.意外)造成無法恢復之工作能力損傷。
評估時機:醫療穩定期(建議事故發生半年後,已完成所有醫療處置或穩定回診追蹤、復健)
應備書件:非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診斷書、至原就醫院所申請病歷摘要、影像光碟(如有X光檢查者)
二、勞保失能鑑定書單詳見附件
備 註:
1.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就診目的,將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開立勞動能力減損鑑定條件,如符合條件者將於當次就診取得評估結果,如需補件或條件不符合則無法評估或待安排下次評估。
2.勞保失能鑑定:具勞保身分,遭逢職業傷害或職業病,經醫療穩定後,留存不可恢復之身心症狀,請先至勞保局索取申請書件,至環境及職業醫學門診諮詢。

 

資料維護人: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謝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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