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素在IARC(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於2003年認定檳榔子是第一類致癌物(不含紅白灰等添加物的檳榔即致癌)。在國內,國家衛生研究院2006年的報告也指出,嚼食檳榔與口腔癌、口腔黏膜下纖維化、口腔白斑症之發生有之相關,甚至其他癌症(口咽癌、食道癌、肝癌、肝硬化等)之發生亦與嚼食檳榔有關。至於黃樟素是第二類致癌物,證實在動物上有致癌性。口腔癌的致癌危險,在1995年高醫葛應欽教授研究,同時嚼檳榔又吸菸又喝酒是三者都不使用的1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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