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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態樣」,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684號公告訂定,請查照。 一、旨揭「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態樣」草案,業經本 部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13266號公告 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 、旨 揭 公 告 請 至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 網 址 : 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