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326151
計畫類別/申請類別 | 有試驗委託者計畫 | 研究者自行發起計畫 | ||
新案 | 新案 | 50,000元 | 200元 | |
後續審查 | 變更案 | 20,000元 | 不收費 | |
持續審查 | 第四年起(至新案核准日起滿三年)每次10,000元 *若審查頻率為12個月,則第3次持續審查申請時須繳交審查費。 *若審查頻率為6個月,則第6次持續審查申請時須繳交審查費。 |
不收費 | ||
院內、外不良反應通報及其他通報事項 | 不收費 | 不收費 | ||
※行政變更 | 5,000 | 不收費 | ||
結案/終止 | 10,000元 | 不收費 |
※有試驗委託者計畫指該計畫由試驗廠商發起,且責任歸屬由該試驗廠商負責,其他則屬研究者自行發起計畫。
※行政變更項目如下:
※有關人數變更
※所有文件中,如主審醫院具多次/多版之修正案,採逐次(版)收費
(例:主審醫院共有2次修正案,審查費視案件類型×2或主審醫院同次修正案中有2版計畫書修正,審查費視案件類型×2)
※如本院為副審醫院,同次修正案若含主審醫院未審查之項目,須視案件類型額外收取審查費
※於110年1月1日起,因三院整併,本院統編、帳戶名皆有變更。
審查費繳款方式(適用有試驗委託者計畫):
1.匯款
銀行:玉山銀行新竹分行(8080060)
帳號:0060-951-889612
戶名:臺大醫院作業基金新竹臺大分院410專戶
◎案件於PTMS送出申請後再行匯款。匯款後請主動告知本會。(若未主動告知將列入院方暫收款項)
◎匯款後請將匯款證明mail承辦人員查詢並開立收據,並於信件中告知收據抬頭及統編
2.開立支票
臺大醫院作業基金新竹臺大分院410專戶
醫院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主持人自行發起計畫之繳款:
1.薪資扣款
2.至出納繳款,並將收據副本交至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