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為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院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霸凌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院員工同仁間或病人、家屬、陪病者、訪客、外包人員等對本院工有職場暴力之行為。
一、職場暴力的定義:工作人員在與工作相關的環境中(包含通勤)遭受虐待、威脅或攻擊,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
二、職場暴力行為的樣態:
(一)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二)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三)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四)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五)跟蹤騷擾(依據跟蹤騷擾防治法第三條定義之行為,如: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等)。
三、員工遇到職場暴力怎麼辦:
(一)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與加害者理性溝通,表達自身感受。
(三)思考自身有無缺失,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找出問題點。
(四)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加害者行為做為證據,向本院提出申訴。
四、本院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暴力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暴力事件發生,皆得通知本院人事室或撥打員工申訴專線,本院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本院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
五、本院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或退避至安全場所之員工,事後絕不會對其處以不利之處分。
六、本院鼓勵同仁均能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本院亦將盡力協助提供。
七、本院職場暴力諮詢、申訴管道:
申訴專線電話:(03)667-7600轉 538585(人事室)、531981(安全衛生室)
申訴專用電子信箱:bih8585@hch.gov.tw(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