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照 計畫分類(臨床試驗 或 院內計畫)選填診療行為申請單。 ※計畫名稱欄位請簡述,勿超過40個字。 ※臨床試驗計畫結案時,也須填單停止診療行為,避免收案結束後誤用醫令。(申請事項欄位選填「刪除」) ※填寫完成請傳送:生醫8F 醫學研究部-林思怡 53156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