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掌
檢驗醫學部 主任
1.本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最高層之行政管理,並承擔本部業務運作與行政事務的最終責任,包括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健康檢查結果表(健康檢查證明),檢驗項目報告的管理監督之責。
2.與本部人員及本院管理階層的溝通。
3.本部品質政策與品質目標之訂定及發佈。
4.督導本部依據相關法規或規範,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實驗室。
5.本部年度計劃之核定。
6.本部品質手冊、品保程序書、標準操作手冊、外部參考文件之審核及核准者。
7.檢驗品質有爭議時,為本部對外溝通協調之最高決策與處理者。
8.管理審查會議主席(召集人),並參與內部稽核作業。
9.人員考績及獎勵金點數之考核。
10.本部所屬資源全盤運用與調配。
11.指派報告簽署人,核發醫檢師「檢驗報告簽署及設備操作授權書」。
12.部務會議主持人。
13.當主任具醫檢師身分者:檢驗報告簽署人。
14.當主任具醫檢師身分者:且經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作業規範服務計畫認證醫院」「健康檢查結果表簽署醫檢師」資格者,可擔任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健康檢查結果表(健康檢查證明)簽署醫檢師,即健康檢查表(健康檢查證明)『負責醫檢師簽章(Chief Medical Technologist)』欄位之簽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