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326151
計畫主持人以研究計畫書或院內核准公文函(僅臨床試驗案適用)申請新竹或生醫分院研究室實驗桌與冷凍/冷藏櫃空間,經共同研究室管理小組會議審核同意後,若空間充分,申請人可以選擇將檢體同時存放於新竹醫院及生醫醫院竹北分院。
▋提醒你
一、申請空間依檢體預估存放量核定,當使用人之實際存放量超過可申請之核定單位時,由使用者提出申請,經共同研究室管理小組會議討論審查後核定並進行收費,收費標準依本院「共同研究室儀器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二、共同研究室供存放RG2級別(含)以下之生物材料,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得提前停止其使用權,並由院方處置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空間申請使用後,須經管理單位評估其使用情況。若空間使用情況不佳,各使用人得接受管理單位之協調,調整相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