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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4歲的小男生,因在幼稚園無法乖乖坐好上課,帶來本院早期療育特別門診求診,經醫師評估,該小孩除了過動外,其注意力也有障礙,最後評估診斷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是一種慢性疾病,在台灣估計有數十萬兒童與青少年有這個問題,而症狀常常持續到成年時期。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包括一些問題,如注意力難以持續,過動和行為衝動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除需靠父母與老師的觀察,還須專科醫師的臨床晤談及觀察。造成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確切原因目前仍無法確認,目前推測可能與遺傳基因,孕婦吸煙和懷孕時不當的藥物使用有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治療分成非藥物治療與藥物治療。非藥物治療包括行為療法(如獎勵制度,即好的行為給予適當獎勵),心理治療(年齡較大的兒童與他們討論問題,教導如何處理他們的症狀),家庭治療(教導家長理解和引導孩子的行為),社會行為訓練,支持團體(可以提供兒童和他們的父母社會支持網絡和教育)等。藥物治療則需由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給予。由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一種複雜的疾病,很難做出適合每一個孩子的建議。一般需家長與醫療團隊的合作才能找出最適合孩子的療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