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326151
項目 | 現場申請 |
受理時間 | 新竹醫院 受理時間:週一~週五08:00-16:45(中午不休息)。 取件時間:週一~週五08:00-17:00(中午不休息)。 請注意:周六、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及下班後皆無服務,請利用E-mail或網路申請服務。 |
申辦地點 | 竹樓地下一樓-病歷申請櫃檯(病歷資訊管理室C區)。 |
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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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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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件方式 | 參考作業日數,於現場或依電話通知於病歷資料申請櫃檯繳費取件。 |
項目 | E-mail申請 |
開放時間 | 24 小時 |
申辦電子信箱 | 新竹醫院:emr@hch.gov.tw |
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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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 |
*週六、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
領件方式 | 依通知領件日領件,請攜帶病人身分證正本(成年人)或戶口名簿(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理人領取時請填妥「病歷摘要與複製本領件委託同意書」及攜帶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於各院區窗口繳費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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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皆須滿(含)十八歲以上) |
具備文件及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 (下列證件皆須正本影印留存供查驗) |
本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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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申請 |
◎在監服勞役者需攜帶病人法院在監證明正本。 |
法定代理人申請(未成年人,我國民法12條規定年滿十八歲方為成年) (受監護宣告者資料) |
◎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居留證)正本。 |
具繼承權者申請 (往生者資料申請) |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
獨居人士、被安置者或其他特殊身分 –社福機構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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