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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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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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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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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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研究計畫
(ABC級計畫含研究型主治醫師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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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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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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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講師資格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
- 作業基金進用人員。
- A級計畫,計畫經費上限70萬。
主持人現職五年內,發表於SCI/SSCI期刊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原著論文至少兩篇〈含〉以上,且其中一篇須在相關學門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另一篇在相關學門排名前百分之五十以內為原則。
- B級計畫,計畫經費上限40萬。
主持人5年內有SCI原著論文(第一或通訊作者)。
- C級計畫,計畫經費上限10萬。
(1)主持人具碩士學位。或
(2)協同主持人符合A、B級計畫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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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研究人員研究獎助計畫 |
每年6月 |
每年12月底 |
- 本院專任同仁。
- 獎助對象為:一年內發表論文於SCI或SSCI雜誌1篇以上,且Impact Factor(以下簡稱I.F.)大於(含)12者。
- 居該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下簡稱申請人)。
- 屬「原著」之論文。
- 任職於本院期間完成之論文,且申請人所屬研究機構欄須列有本院之全銜者。
- 但遇有例外時,由學術研究委員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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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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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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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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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主持人資格與一般計畫相同。須向本院及學校同步提出申請。
- 陽明交通大學合作計畫:本院專職員工,就讀陽明交通大學博士班者優先。
- 清華大學合作計畫:本院專職員工且為清華大學博士班在學生,或主治醫師(含)以上相當人員,或博士後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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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研究生研究計畫 |
每年9月 |
每年12月底 |
本院專任同仁就讀博士班者,需檢附相關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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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醫事人員研究計畫 |
每年9月 |
每年12月底 |
計畫主持人取得專科醫師證照或其他醫事類證照之年資累計未滿5年(含)之本院專任同仁。需檢附相關服務證明。 |
橋接及進階計畫 |
每年9月 |
每年12月底 |
- 本院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講師資格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
- 作業基金進用人員。
- 進階計畫(首次通過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 計畫主持人首次獲得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且擔任計畫核定清單所列之總主持人,曾在其他單位獲得國科會計畫,或業獲本校相關類型補助者不計。
- 自首次通過年度起3年內皆符合申請本補助資格,每通過1年之國科會計畫,當年度得申請1年之補助,最多可申請3個年度之補助。
- 檢附資料:
- 首次通過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規劃申請表。
- 通過之國科會計畫書。
- 國科會歷年執行計畫清單(首次通過證明)。
- 國科會經費核定清單。
- 計畫如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基因重組實驗等項目,需檢附相關許可文件。
- 橋接計畫(未獲國科會補助計畫)
- 擬申請之計畫書為順位第1案未獲國科會審查通過,且此計畫未申請院內其他類別之研究計畫。
- 申請年度無執行中之國科會計畫。
- 擬申請之計畫需為第一年(不含未獲補助之延續案)。
- 原件含未通過意見送評,依年度預算分級補助。
- 檢附資料:
- 未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規劃申請表。
-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 審查意見回覆。
- 計畫如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基因重組實驗等項目,需檢附相關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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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院合作計畫 |
計畫先期說明:8月
申請書:每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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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底 |
- 每一個計畫須有國衛院與新竹臺大分院之專任人員互為計畫(總)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每人每年限申請一件計畫。去年已核定通過二年期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先以維持該計畫為優先,故不得申請新計畫。
- 國衛院計畫主持人須為國衛院專任助研究員級以上人員,不含合聘、兼任或借調至其他機構之研究人員。(詳見國衛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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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指定專案計畫 |
隨到隨審 |
配合學術研究委員會會期 |
經院方指派進行專案計畫之本院專任同仁(需檢附相關奉核簽文、會議紀錄等相關證明) |
院方指定計畫-TOP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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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想書:5月
申請書: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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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本院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或講師資格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
- 作業基金進用人員。
- 若曾得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科技部吳大猷獎、醫院傑出研究獎、青杏醫學獎等、及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過IF>12以上之論文,或是於該研究領域以具有在國內領先潛力的研究者為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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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人照護品質研究計畫 |
9月 |
每年12月底 |
- 不列入個人計畫經費總額,申請計畫時需檢附「如何設計及進行全人醫療研究」課程上課證明。
- 屬專案計畫,不走一般計畫審查、排序核定流程,另案處理。
- 通過計畫之研究成果尚未發表,不得再申請此類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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