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326151
▋申請委託操作實驗及諮詢注意事項
1.委託實驗操作注意事項
(1) FACS-請將可執行上樣之樣品,交給專責技術師,如隔夜樣品須先執行固定,交給專責技術師。
(2) PBMC-標示好收取之容器,樣品於委託執行日(週四)10點前交給專責技術師。
(3) ELISA-請提供可執行加樣步驟的96孔盤 (如需自行Coating,請執行到Blocking完Wash後),交給專責技術師。
(4) Serum/Plasma-於指定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提供已標示之收取容器,交給專責技術師。
2.使用委託實驗操作服務及實驗研究諮詢服務,發表期刊論文注意事項
為持續提供優質之研究服務,便於日後聘用專職技術人員等等,敬請於使用共同研究室資源並發表論文時,於論文致謝(Acknowledgement)處加入致謝共同研究室之文句,並於論文發表時通知共同研究室管理人員。
致謝文句請依實際使用情形書寫或請參考以下範例:
(1)中文版 : 感謝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醫學研究部共同研究室提供的技術服務。
(2)英文版: We would like to acknowledge the service provided by Core Lab. of Department of Medical Research a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Hsin-Chu Branch.